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4〕12号)要求,近期我校将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评对象为上一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参评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的论文须获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三)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需结合学位点分布,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产生。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学科所在学院:
1. 申报表及推荐表
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者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和《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推荐信息表》(附件3)。
2.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照毕业时的定稿格式提交,供校内评审使用。
3.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与《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中所填成果一致的证明材料,发表的论文SCI、SSCI、EI、A&HCI、CSSCI、CSCD等需提供论文首页及收录证明(其中SCI论文要提供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分区)。
《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需与成果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份PDF电子文档。
(二)学院初评
1. 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申请人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注重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结合《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苏教评函〔2024〕6号)(附件4),参考《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南林研〔2023〕50号)(附件5),择优排序推荐校优秀学位论文。
3. 学院汇总《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信息表》,并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
1.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校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2. 研究生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评估院。
四、材料报送
(一)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1. 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2)《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3)《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信息表》(学院汇总版)
以上申报材料1和2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申报类别(博士、学硕、专硕)+专业+姓名”命名。
2. 纸质材料
(1)《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信息表》(学院汇总版,签字并盖章)
(二)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推荐参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者需提交《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WORD版和学位论文PDF版,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要求》(附件7)的盲审格式要求提交。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请各学院于8月 8日(周四)前将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具体事宜待推荐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联系人:盛江梅,电话:85428826,地址:老图书馆311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9232921@qq.com。
附件
1. 2024年各学院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2. 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3. 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信息表
4.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5. 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6.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7.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要求
南京林业大学
2024年7月16日